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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珠穆沁旗检察院决算公开文字报告
时间:2018-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委托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内财库[2018]999号)文件要求,现委托贵单位在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公开我单位2017年度决算信息,我单位是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并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16日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西乌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家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对本旗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再定的执行情况和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化进行监督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和过程进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13个科室,人员编制41人,(其中政法编制36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34人(其中政法编制32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人员13人。2017年1月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初财政预算拨款998.14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长,年度执行中调整了人员支出、绩效工资、带薪休假工资。另外地方财政调整了项目支出、抚恤金、司法救助资金等。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2017年初财政厅预算拨款收入572.04万元,地方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08.24万元,合计780.28万元。决算收入998.14万元,相差217.8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较上年增加了绩效考核奖金80.34万元;发放2016年带薪休假38.24万元;员额内检察官8.53万元,人员工资及公积金相应增加了支出的17.75万元,项目支出73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

预决算较大的部分是人员支出部分,主要由于2017年预算以2014年决算数及摸底调查为依据则算,工资有增长变动,预算中没有包含这部分支出。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行政运行收入占总收入的73%,办案业务经费收入占总收入的15%,装备经费收入占总收入的5.8%,两房建设收入占总收入的5%。

2)行政运行支出占总支出的75%,办案业务费支出占总支出的13.12%,装备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5.62%,两房建设支出占总支出的4.95%。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相同;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7年没有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支出3.47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98.14万元,支出101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占73.98%,项目支出占25.66%。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090.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98.2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2.70万元;支出总计1,090.9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0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8.15万元,增长22.20%;支出总计增加198.15万元,增长22.2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带薪休假、绩效工资、员额检察官预增资等;二是2017年上划后项目经费收支也相应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9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9.90万元,占79.1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08.40万元,占20.9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11.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52万元,占75.80%;项目支出244.38万元,占24.2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9.9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789.9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5.3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02.94万元,下降-11.50%;支出减少-102.94万元,下降-11.50%。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的人员经费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35万元,占56.40%;项目支出194.22万元,占25.4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0.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0.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员额检察官预增资等,较上年增加14.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公用经费5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取暖费、差旅费等。较上年减少-235.0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减少,2016年是每人2万元,上划后每人减少1万元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6.7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无差异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万元,占96.00%;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占4.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万元,用于公车维护及燃油费,车均运维费2.30万元,较上年增加11.50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费用也相应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66万元,接待14批次,共接待8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院及其他旗县院在我院协助办案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2万元,比2016年减少-235.01万元,降低-79.70%。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信息网络支出114.9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9.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58.4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2017无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比2016年减少2.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比2016年增加2.00辆,主要原因是:2016年按车辆总数填报,没有划分一般公务用车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17年车辆按划分后填报,没有增加减少。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给出了绩效目标的框架。遵循了“适当”、“可行”原则。“适当”是资金预算与绩效目标匹配,在既定的资金规模下,目标没有过高或过低,而是要完成既定目标;“可行”是制定的目标可行、合理,通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推算,可行以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需要强调的是,要使绩效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要提升仅仅靠财务部门、财务人员的力量根本无法实现,必须是全员参与,科室配合,集体决策使绩效目标越来越清晰、评价指标越来越完善,评价方法越来越科学,进步有目共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秀琴      联系电话:0479-3527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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