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干警廉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有效杜绝“节日病”问题发生,1月16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召开春节前廉政提醒大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天山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发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帆结合通报的案例,重点围绕“提高认识、把牢思想上的总开关,严格自律、把好行为上的总按钮”等方面向全院干警进行了警示教育。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天山在会议中指出,通报中的案例在春节等重要节日高频出现,“春节”期间,是请客送礼、违规违纪问题的高发期,也是落实严管干部、深化廉政建设的关键期。并做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持续磨砺“求极致”本领能力,打起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开启西乌旗检察工作新征程,在新的一年中,要立足本职,持续践行“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
二是在节日期间,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守各项纪律规矩。
三是做好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值守制度,严禁缺岗、空岗现象,务必保证带班领导和值班干警坚守岗位,确保案卷安全、用水用电安全,遇到突发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