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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6-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规范司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6年第二季度,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件,检察官助理填报1件,司法行政人员填报1件,无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违规情况。

下一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将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继续从严抓实抓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加大宣传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坚持逢问必录,提高填报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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