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年味渐浓。监管场所用火用气用电量上升,人员车辆物资进出频繁,安全风险更加突出。为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确保春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2月1日上午,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会同看守所民警对看守所进行节前安全大检查。
检察人员到监室,对在押人员的床铺、衣物、日用品进行了详细检查,清除监室危险品、违禁品。并实地走访查看了值班室、讯问室、监控室,对监控设施、报警装置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进行了检查,排查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检察人员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看守所提出整改建议,并指出监管场所作为特殊的封闭场所,看守所要时刻注意监管安全,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保障食品卫生及生活用品供应,维护好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增强了看守所民警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预防了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为节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