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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救助暖人心|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
时间:2023-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民呼我为”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为民的重要举措,秉承“应救尽救”理念,持续传递检察温度,全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共发放18.5万元。

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逐一排查筛选线索。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对于进入检察环节,执行环节的300余件涉人身伤害、困难妇女儿童、残障人士等案件逐一排查,筛选救助线索,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第一时间告知权利义务,第一时间受理救助申请,第一时间发放救助金,实现需求与救助的快速对接。如办理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从受理案件到审批发放救助金,前后仅用10个工作日,使“及时雨”缓解了“燃眉急”。

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加强部门单位协作。对内加强部门协作,改变“坐等案件”的思维惯性,坚持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刑事、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控告申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对外加大同旗公安局、法院、民政等机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积极主动摸排救助线索,实现司法救助程序从“被动救助”到“主动救助”的转变,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能够纳入救助渠道。

关注困难妇女儿童,加强专项司法救助。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相关要求,将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儿童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如在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中,丈夫交通肇事致妻子死亡。该事故夺走了一位年轻母亲的生命,也让年仅7岁的小艾(化名)和2岁的小亦(化名)失去了至亲。本该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年纪缺少父母的陪伴,只能与祖父相依为命。检察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联系并开展调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根据规定向小艾、小亦各发放了2万元救助金,帮助解决眼下困难,使他们重燃生活的希望。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牵着司法关爱”的暖心工程,也是检察机关融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体现。下一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能动履职写好民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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