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救助案件中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近日,本院针对两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西乌旗人民检察院依照对生活困难、因案致贫的贫困户、未成年人等刑事被害人优先救助的原则,做实做细调查核实等基础性工作,精准筛选甄别司法救助对象,认真审查案件材料,主动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取得联系,向其宣传介绍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使其了解国家司法救助所应具备的条件和程序,指导申请人填报申请司法救助材料。在锡盟检察分院控告申诉部门的指导下,为两名刑事被害人申请到四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9月10日下午,本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进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包雪松同志向两名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同时与被救助人及其家属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其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并表示检察机关会尽力帮助其渡过难关,鼓励被救助人积极面对生活。
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展现了检察机关不忘初心,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使命,让被害人和其家属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达到了案结事了的司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