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0日至26日是第十八届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为“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于4月24日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活动期间,检察机关走进商超场所,面向广大群众和经营者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法律咨询等方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详细介绍了知识产权的概念、保护范围及侵权后果。同时,检察人员向群众介绍了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职能,包括依法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假冒专利等犯罪行为,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开展诉讼监督,以全方位司法保护维护创新者合法权益。针对经营者和群众提出的“如何辨别侵权商品”“遭遇侵权应如何维权”“怎样区分模仿与抄袭”等问题,检察人员逐一解答,并提示公众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时固定证据、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检察机关举报,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法治意识。


在面向社会做好知识产权普法的基础上,此次活动还特别聚焦蒙古族蒙古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蒙古族蒙古袍制作工艺于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蒙古袍作为非遗的典型代表,鲜明体现了传统公有资源与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双重保护关系——世代流传的经典纹样、传统手工技艺属于民族公有财富,任何人皆可在合理范围内传承使用;而传承人基于传统智慧独立创作的崭新设计、工艺改进等,一旦具备独创性、新颖性等法定条件,就应当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尊重与保护。检察人员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开展精准普法:讲解蒙古袍传统纹样、手工技艺、原创设计、制作工艺的知识范畴,明确传承人对其独创技艺、设计作品享有合法权益等。针对非遗产品在销售中遇到的仿冒设计等现实问题,检察人员结合案例进行了针对性答疑,提示传承人留存创作底稿和首次发表证据,遭遇侵权时及时向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进一步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有效提升了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也为蒙古袍非遗传承人提供了精准法律服务。下一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宣传周为契机,在持续做好知识产权全面普法的同时,深化非遗领域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工作,以法治力量助力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质生产力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