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用药安全,西乌旗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食药安全检查工作。


本次活动以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为切入点,检察人员前往药店、熟食店进行监督检查。在药品店,对药品的进货渠道、存储条件、药品采购记录、药品有效期、有无在售过期药品等情况进行详细核对检查。在熟食店,重点关注加工环境、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对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核对,督促商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熟食店普遍存在疑似使用生鲜灯的现象。生鲜灯发出的特殊光纤,会在视觉上改变食品的色泽、质感,误导消费者对食品新鲜度的判断,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检察人员当场对商家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告知生鲜灯对消费者造成的潜在误导危害,并督促进行整改。
下一步,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大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食药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