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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旗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8-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锡盟西乌旗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一八年三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主要职责

对本旗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化,进行监督。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侵权”等案件侦查工作以及被监管改造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逮捕、起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西乌旗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单位

(一)西乌旗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人员编制41人,行政编制36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4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3人。

(二)西乌旗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我院无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乌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40.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8.76万元,增长29%,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740.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8.76万元,增长29%,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4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4.07万元,占比97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16万元,占比2%,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4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07万元,占比82%;项目支出131.72万元,占比1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办案业务费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40.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4.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669.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办案业务费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4.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保缴费

3、  住房保障支出38.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注:如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需注明,不能删除此条内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94万元,比上年增加3.94万元,增长2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

2、公务接待费0.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8万元,增长2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3.28万元,增长(下降)20%。增加主要是由于案件数量增加。

注:增减变化需说明有关情况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1.95万元,比上年增加13.15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2.04万元、印刷费增加4万元、水费增加0.24万元、检察室取暖费增加2.65万元、工会经费增加2.67万元、福利费增加3.47万元、。差旅费减少1万元、电费减少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0.5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7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等,我院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研讨支付,提升办案质量,杜绝冤假错案,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大检察业务宣传力度,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努力达成目标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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