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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旗人民检察院2019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西乌旗人民检察院

2019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报告

(西乌珠穆沁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包雪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西乌旗人民检察院上半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2019年上半年,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不断强化检察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始终把政治摆在首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一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年初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两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对扫黑除恶、意识形态、脱贫攻坚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并上报学习情况。

二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理解检察机关政治属性,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旗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先后向旗委专题汇报党组班子建设、扫黑除恶、司法改革、重大案件等重要工作、重大事项7次。

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学习研判、思想引领和阵地管理,年初制定了《西乌旗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后内设部室负责人变化情况,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并进一步落实旗委和上级院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工作,通过检察局域网发布检察信息80余篇,通过“两微一端”发布各类信息178条,其中原创信息43篇。并每季度对流毒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

四是切实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意见。积极主动配合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力行立改和长期坚持。认真落实旗委《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旗扫黑办《西乌旗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下沉督导锡林郭勒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方案》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建立整改台账、责任清单、整改时限,推动巡视成果落实。深刻剖析、严格查摆,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根基。

(二)立足本职、发挥职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上半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7件63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30件50人,不批准逮捕5件11人(未审结案件2件2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80件13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60件100人(包括上年结转案件6件11人),依法决定不起诉3件3人,报送锡盟检察分院改变管辖1件1人,公安机关撤回起诉1人,未审结案件11件46人。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坚持“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并重”的原则,追诉漏犯2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组织分工,强化责任担当,上半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2件24人,目前以原鹰为首的涉黑性质案件起诉1件15人,起诉郭宝民涉恶性质案件1件8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上半年本院开展对2013年至2018年受理的侦监、公诉案件进行“大起底”“回头看”复查工作,共复查案件1111件1419人。复查案件中共发现五个方面的101个问题;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畅通举报渠道,按程序向相关部门移送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1条。在“2·23”重大事故发生后本院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将案情汇报到锡盟检察分院,并成立专门检察官办案组,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该案的定性、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各方面的问题仔细研判,同步阅卷审查,督促侦查人员及时补充关键证据。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同时马上启动提前介入程序,引导侦查取证。

二是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份。介入重大案件侦察活动、参加现场勘验、复杂案件讨论7次。继续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上半年,向公安机关发出批准逮捕案件继续取证意见书12份、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3份,确保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审判程序违法案件11件,均在审查阶段中。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6次,针对发现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向公安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全力做好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中,受理各类来信来访36件,检察长接访9件。根据工作实际完善12309汉蒙双语检察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院〔2018〕1号检察建议书。为有效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文件精神,本院召开 “一号检察建议”联席座谈会。以此为契机,切实增强法治校园建设的责任感,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办理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三是加强公益诉讼职能。不断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突出重点领域,积极深入各苏木、嘎查等地向当地森林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公益诉讼线索,主动走访环保、林业、人防办、国土等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2019年上半年,本院自行发现有关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线索68件,其中矿藏开采15处,工程建设53处,该案正在调查核实中。为不断扩大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的影响力,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先后建立苏木镇、嘎查“公益守护人驿站”99处,充实聘任联络员和公益守护人111名,实现了全盟检察机关首家基层院“公益守护人驿站”的全覆盖。

四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遴选、退补机制,经过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入额2人。实施内设机构改革“3+2”模式,将原有的11个科室合并为三个检察部,两个综合科室,下设一个法警大队,大胆提拔年轻干警进入到环节责任岗位,坚持与上级院步调一致,统一规范,突出专业导向,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后续衔接各项工作,受理和审查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

五是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定期统计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并进行通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战斗堡垒作用。上半年,党组中心组学习7次;党员集中学习共17次;检察长讲党课1次。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年初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格局,制定了《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9年任务分解方案》;修订《中共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强化对“三重一大”议事的监督。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将纪律作风与整治工作相结合,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部署会和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行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党员干警不善为、不愿为的问题。

六是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切实提高检察延伸工作实效,派驻白音华地区检察室开展检企共建活动2次;通过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嘎查村,开展法治宣传13次,发放宣传材料1650余份;检察长走进西乌旗第二中学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讲、未检部门结合检察开放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讲座2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开展扶贫助困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帮助重点贫困牧民申请项目水井打机井2眼,解决了布仁吉日嘎等周边牧户人畜饮水困难的问题;为嘎查“两委”捐赠1万余元的办公桌椅设备,力促实现嘎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一室多用”的功能和效益;根据旗委相关文件要求,检察长深入巴彦花镇四个嘎查,走访调研,了解嘎查基本情况,积极指导嘎查两委班子工作,现对巴彦花镇唐斯格嘎查一牧户非法占地问题进行调解。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上半年的工作,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需尽快解决,主要有:面对西乌旗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旗中心工作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的新要求,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还存在监督不善,法律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及中坚力量短缺问题凸显,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检察公益诉讼宣传、线索收集力度偏弱;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财断血”方面力度不够、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意识不到位;干警工作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工作中出现慵懒散现象,对工作没有积极性。对此,本院党组、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下半年,针对存在问题,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继续发力。加强抓党管党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好队伍思想稳定工作,不断打造过硬队伍围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要部署抓好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大局,特别是围绕经济发展、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强化专项法律监督,带动业务整体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内外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完成各项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促进各项检察工作落实落细;注重总结黑恶势力犯罪的新特点、新手段、新规律,找到破解问题的有效途径,确保打击成效;对已办案件进行“倒查”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力争在深挖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强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过程的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坚持依法规范办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加强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整改工作意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要完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将巡视组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细化整改落实工作,完善补充整改台账,列明整改任务、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及责任人。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整改工作。

各位代表,以上是本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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