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西乌旗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西乌旗人民检察院

2018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报告

(在西乌珠穆沁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包雪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西乌旗人民检察院上半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2018年上半年我旗人民检察院在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不断强化检察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服务保障大局

  ——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至目前,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35件5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2件4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8件8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0件31人,移送锡盟检察分院起诉3件3人,未审结18件38人,案件审结率60%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力度,成功办理了乌兰哈拉嘎苏木28户牧民被诈骗的特大合同诈骗案、我旗首个新型犯罪“医闹”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告不起诉。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采取构建联席制度,各部门分工负责,成立涉黑案件专门办案小组等项措施,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办理了黑恶势力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件9人,其中寻衅滋事2件7人,非法拘禁2人,依法批准逮捕2件7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2人。

——加强投入精准扶贫开展处级领导帮扶工作,针对帮扶的乌兰哈拉嘎苏木额日和图敖包嘎查部分贫困牧户饮水困难、无住房等突出问题,为5户贫困牧民家协调解决了项目水井、帮助1户无住房牧民解决了住房问题。与交通局、电业局等有关单位沟通联系,为嘎查协调解决修补柏油路、拉常电等事宜。充分发挥驻嘎查“第一书记”工作职能,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回头看”摸底清查工作,确保扶贫政策落实精准;指导嘎查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换届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了春季休牧和畜牧业普查工作期间牧民存在的实际困难。额日和图敖包嘎查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加强检察监督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始终将监督职能摆在首位,确保整个刑事诉讼活动规范。加强对刑事侦查环节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5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注重社会矛盾化解。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案件3件8人,决定不起诉5件10人。针对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2份。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向法院提起抗诉1件,改判1人。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规范2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规范行为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改变强制措施1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和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件、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2件。针对民事执行和审判程序违法情形,向人民法院发送检察建议17份。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掌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件。针对2016年通村公路建设中,有43家建设单位和个人未上缴土地复垦费390余万元的情形,按照公益诉讼前置程序,依法监督旗国土资源局督促催缴土地复垦费,并依法督促建设单位和个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针对受理的西乌旗沁原采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目前本院正在调查固定证据中。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调研,排查各大、小厂矿企业建成和通村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周边生态环境和草原植被造成的损害程度以及复垦、恢复植被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采取检察人员全程跟进监督的方式,加快督促履职,促进恢复被破坏的草原植被。

——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共受理来信来访20件30人,检察长接待4件6人,依法审查受理并分流。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为因案致贫、因案致残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切实保障精准扶贫中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预计支付救助金9万余元。积极处理信访稳控工作,对重大不稳定信访案采取重点防控措施,实行包案责任制、24小时值班制度,争取做到把问题解决好,把人员稳控住。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委派业务人员参加了全区12309检察控告业务培训,为人民群众切实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做好了准备。开展“蒙文普法丛书送基层”活动,共36册组成的丛书,对法条进行全面解读,内容丰富实用,通俗易懂,为蒙古族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更便捷的法律指引。

(三)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加强自身建设

——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邀请党校老师培训、党组书记讲党课;举办“传送红色经典”读书会、户外拓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及派干警参加旗委和上级院组织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丰富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载体,促使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严肃整顿纪律作风。6.1事件的发生对全旗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损害了我旗党政领导干部整体形象,对此党组书记、检察长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领导责任,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对党员干警的日常活动监督力度不够,没有切实做到监督执纪常态化,没能做到严管厚爱。我院两名党组成员在工作日参与饮酒,违反了工作日禁酒的规定,体现了党组自身建设还不够强,个别党组班子成员自身缺乏担当精神,党组表率作用没有发挥好。对此院领导班子深刻检讨、深入剖析,重点查摆在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具体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班子自身建设,近日,我院党组对照高检院党组巡视反馈的从严治党“宽松软”等七个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了2018年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深挖病根,切实堵塞党组班子核心作用方面存在的漏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组织召开本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党组书记分别与党组各成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等责任制进行了责任分解。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8年—2022年工作方案》、《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暨重点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关键少数”的责任担当,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和重大事项向旗委报告制度,院党组向旗委常委专题汇报了上半年党组工作开展情况。

(四)落实司法改革任务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提升检察服务效率,助推“最多跑一次”。完善案件管理中心配套建设,修缮案件管理办公室功能设施,优化便民利民措施,设置了律师阅卷室、涉案财务管理室、案件信息公开室、案件评查室等,同时简化查询等相关审批手续,实现查询案情、律师阅卷“最多跑一次”。配备语音输入系统,案件当事人及近亲属文化程度低、不会运用计算机的,可通过语音可以查询相关信息。至目前,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8条;公开法律文书17份,接待律师阅卷5次。通过办理案件,记录入库涉案财务35件72条、记录出库24件44条、记录未出库11件28条。

——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实施检察官权力清单、绩效考核等5项配套制度,实施“捕诉一体化”机制,将侦监和公诉部门办案力量进行整合,各员额内检察官实行轮案制度,初步实现对案件捕、诉程序全程办理、全程负责、终身负责。根据检察职能调整变化,优化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进一步规范案件线上运行,强化“尺子”作用和“倒逼”功能,确保新的办案机制规范有序运行。狠抓办案质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73件,相关问题均以限时整改。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了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一系列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走访慰问人大代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我院检察长述职述廉、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等各类活动,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通过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对新发展理念学习研究得还不够深入,检察机关精准对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一些党员干警政治站位不高,认清新形势、识大体、顾大局不够,发生了顶风违纪事件,需要持之以恒的推进队伍作风建设。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下半年,针对存在问题,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继续发力。一是加强抓党管党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好队伍思想稳定工作,不断打造过硬队伍。是围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要部署抓好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大局,特别是围绕经济发展、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强化专项法律监督,带动业务整体健康发展,是进一步加强内外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完成各项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促进各项检察工作落实落细。五是加强诉讼法律监督,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升监督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加强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网上服务
在线举报
控告申述
律师预约平台
检察官答疑
检察长信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乌旗乌珠穆沁街人民检察院    电话:0479-3521005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