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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旗人民检察院细化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深化推进从严治党
时间:2017-04-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以来,为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职责,发扬担当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西乌旗人民检察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责任制和精细化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严格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深化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和政治定力,狠抓党建工作和反腐惩腐。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从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上下功夫,亲自拟定《西乌旗人民检察院落实从严治党“五个一”工作机制具体办法》,规定院党组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盟委、旗委、上级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精神,通过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统筹调度,并提出具体意见、措施办法等形式,增强检察队伍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在思想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实际行动中,把落实本院党建工作各项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原则,要求院党组每半年向旗委书记或常务副书记汇报一次党建工作报告;每季度向锡盟检察分院和旗委纪检委汇报一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案件查办情况,向院领导班子和关键环节责任人加强传导形势任务的紧迫性和责任压力,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采取了几项具体措施,有效推动了从严治党。按照“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的总体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精细化管理紧密结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起草《西乌旗检察院严格落实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方法》、《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工作方法》、《机关队伍整顿与建设监督执纪办法》等14项以加强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措施、办法,进一步细化班子成员、党组成员和环节干部的任务分工,逐级签订了《西乌旗检察院2017年党建工作目标化管理责任状》,把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贯穿到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明确了考责、问责的具体要求,以制度夯实管党治党的责任。并为本院完善机关管理和执法办案实施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制度规范、考核细则,为确立本院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

三是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落实办案任务和要求。本院结合上级院具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侦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西乌旗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把惩治腐败工作成效作为检验政治意识形态和办案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准。本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决定在2017-201812月期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专项监督,利用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深挖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坚持惩防并举,聚焦民生惠民、扶贫救济、生态建设、政策性补助等重点领域,深入灵活运用警示教育、预防检察建议和年度专项报告等方式,重点开展“小官大贪”基层人员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预防,促进提升预防质量效果。积极改进预防工作方法,商请与旗委纪检委联合,创建西乌旗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平台,共同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

目前,本院已查处立案涉及土地使用和牧民政策性补贴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起,使惩治防腐工作取得“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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