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档案类型:文书档案;保存地:最高检档案馆)
2012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集中研发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所有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搭建起一个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司法办案平台。2013年10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部署使用。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立足检察工作全局、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部署,对于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法律监督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丛耸整理)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西乌旗乌珠穆沁街人民检察院 电话:0479-3521005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