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西乌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会议邀请旗委组织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特日格乐、兰佳慧同志到场巡听旁听。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天山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正副职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正确民族观实践典型案例汇编》等内容。学习环节旨在引导与会人员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和统战工作的最新精神与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其对内蒙古地区发展的特殊指导意义和实践要求,并从典型案例中汲取经验做法,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在随后的研讨发言环节,与会同志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民族工作和统战工作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做好这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历史方位和使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涉及统战的各类关系与问题,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为西乌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汇聚广泛力量。发言同志还就如何结合分管领域或本部门职责,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民族工作、统战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组织部巡听旁听同志对本次学习会给予了肯定,认为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准备充分、主题鲜明、内容聚焦、研讨深入,能够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和地区实际,达到了预期效果,并对进一步深化学习成果转化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最后,天山同志就贯彻落实好本次学习会精神提出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学习。要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新时代统战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要聚焦主责主业,狠抓贯彻落实。要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务实举措,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和统战因素的案事件,坚决维护法治统一和尊严,助力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院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民族工作和统战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西乌旗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