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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5-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第一季度,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件,员额检察官填报3件,检察官助理填报2件,书记员填报2件,无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违规情况。

下一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把常态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深化落实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坚持逢问必录的原则,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不断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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