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至9日,西乌旗人民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院班子成员、各部门正副职参加。
本次读书班采取书记领学、集中自学、个人自学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全体参学人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最后,参学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和学习感悟开展交流研讨,通过凝聚共识形成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的强大合力。读书班学习研讨氛围浓厚,学习热情高涨,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塔拉在主持学习研讨时强调,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开展此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作为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抓手,作为践行新时代检察为民的有利契机,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坚持以学习教育淬炼坚强党性,把《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作为手边书,准确把握原文原理、深入领会精髓要义,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强化问题导向,以学习教育破解检察发展难题,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围绕中央和上级党委明确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检察重点工作深入查摆,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闭环式、清单化推进问题整改。要坚持开门教育,把群众满意作为学习教育检验标准,以好作风展现新作为,以好形象赢得好口碑。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通过举办读书班,全体参学人员进一步深化了对作风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理解和认识,大家一致表示,要以此次读书班为新起点,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以优良作风实干争先,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西乌检察实践。